深圳交警科技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交警部门近期拆除了全市近千个路口的“红灯禁止右转”标志牌。今后在没有右转箭头红灯的情况下,将允许右转车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志标线通行。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不过深圳自80年代安装信号灯开始,在大部分路口信号灯上悬挂了“红灯禁止右转”提示标志牌,控制右转机动车。
2015年5月26日,深圳交警科技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深圳驾驶员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深圳交警近期拆除了全市近千个路口的“红灯禁止右转”标志牌,同时对冲红灯电子警察查处策略做了相应调整。在没有右转箭头红灯的情况下,允许右转车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志标线通行。针对一些右转车辆与行人或其他方向车辆交织比较严重的个别方向和时段,深圳交警今年将根据交织程度,通过查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设置安全岛降低右转车辆速度等多种精细化管理手段,保障过街行人安全。
交警部门表示,欢迎市民为深圳的信号灯控制出谋划策,如果你亲历或听说哪个路口红绿灯配时不合理、配套标志标线不合理、红绿灯故障、交通设施缺失等情况,可以通过微博@深圳交警、@深圳交警交通科技、电话(83935877)、电子邮箱(jtxh@stc.gov.cn)反馈,交警部门会及时核实、优化、修复,对核实有效的信息交警部门将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