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对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交通运输业”税负增加较多。李克强副总理要求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切实减轻运输企业负担。
4.国家发改委、铁道部、交通运输部等多部门相继出台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相关领域。
5.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组织编制的《我国公共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方案》获得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总平台建设基本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6.“物流管理”、“物流工程”列入教育部本科专业大类目录。
7.全国铁路实施货运组织改革,试行货运业务网上办理和“实货制”运输组织方式。
8.我国快递业务量全年完成57亿件,同比增长55%,快递“爆仓”和延迟配送问题考验物流企业应对能力。